《赫索格》是索尔·贝娄的代表作,在他的整个创作历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。它真实地表现了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在现代社会中的苦闷与迷惘,追寻和探索。这也是他涉及社会问题最多的一部小说,内容丰富,寓意深刻,分析精妙,手法多样,是贝娄小说叙述艺术的典范之作。它深深地打动了广大的读者,引起了极大的轰动,得到了普遍的好评,为此获得了1965年美国全国图书奖,还被英国读者选为战后十二部用英语创作的最佳小说之一。
一 《赫索格》一书情节并不复杂,对话也不多,主要是运用内心独白和心理分析来细致刻画人物的精神状态,塑造人物形象,描绘广阔的社会生活。从传统的观点看,故事非常简单。主人公赫索格是个学识渊博的大学历史教授,专长思想史,发表过《浪漫主义和基督教》等颇具水平的论著;他一向尊崇理性,关心人道和文明,故事发生时四十七岁,时代背景是六十年代。他两次结婚,两次离婚,有一儿一女。故事就从他第二次离婚后开始写起。他的第二个妻子马德琳和他最信赖的朋友格斯贝奇私通,把他撵出了家门。他不但被迫离了婚,还失去了心爱的女儿,这使他受到沉重的打击,精神处于崩溃的边缘。他行为古怪,整天紧张思考,忙于写信,甚至讲课时也会突然停下来做笔记,写提要,他对写信已经入了迷。亲戚朋友、报社杂志、知名人士、认识的、不认识的、活着的、死了的,甚至上帝和自己,都是他写信的对象,但他写了并不寄出。与此同时,他通过联想和回忆,叙述了家庭、父母、兄姐、妻儿、情妇、朋友的情况以及自己大半辈子的经历和遭遇。 离婚后,赫索格在纽约和花店女店主雷蒙娜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。雷蒙娜是个会体贴人的中年妇女,渴望和赫索格建立一个宁静的家庭,可是赫索格有点怕她,因此他有意离开纽约,拟去友人家小住,以摆脱雷蒙娜的追求。但到了朋友家没坐多久,不安宁的心灵又促使他不辞而别,返回住处,第二天还是去雷蒙娜家幽会。过后,赫索格突然心血来潮,乘飞机去芝加哥,一面为了看望女儿琼妮,一面想以暴力对付马德琳和格斯贝奇。下机后,他去故居取得父亲遗下的手枪,然后潜入马德琳的住所,准备行凶,可是他看到了格斯贝奇正在细心地替他女儿琼妮洗澡,便感动得打消了杀人的念头。 第二天,赫索格托朋友接来女儿,带她外出游玩,途中不幸出了车祸,折断了一根肋骨,还因身上藏有没有执照的实弹手枪,被警察拘留。经过审讯,马德琳来警察局带回女儿,赫索格由哥哥威利交付保释金后释放。他谢绝了威利要他去他家的邀请和住院的建议,独自一人回到路德村的乡间古屋里,准备隐居一段时间,在恬静的大自然怀抱中汲取原始的生命力,以恢复心智的平静,激起新的希望。可是雷蒙娜闻讯赶来了,于是赫索格又忙于打扫房子,安排饭菜,准备迎接这位花店女店主的光临。
二 《赫索格》的内容主要反映了现代社会中人道主义的危机,表现了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在这种境况下的苦闷与迷惘。人道主义是赫索格一类知识分子赖以安身立命的思想基础,马德琳和格斯贝奇的忘情负义,是一个爆发点,使赫索格最终发现,在现代社会中,人的观念已发生了变化,人道主义理想已经被现实生活击得粉碎。现实生活处处显得与他格格不入,他的那套“高尚的理想”、他的“好心肠”到处碰壁,正如他自己所说:“在这种年头,要是仿佛不会给自己招来麻烦似的对人行善,一定会被人疑作是脑子有毛病了——患了受虐狂或者是任性症什么的。人类所有高贵的道德情操,往往会被人怀疑为一种欺骗手段。”因此,他的精神支柱遭到了破坏,心理状态失去了平衡。在那风雨飘摇的世界里,他找不到赖以生存的立足之地,成了个悬空吊着的“晃来晃去的人”。他的思想发生了混乱,不知道应该怎样来认识周围的现实,怎样来对待和安排自己的生活,甚至弄不清自己的生命到底在哪里,怀疑自己究竟还是不是一个人,也即发生了所谓“自我本质的危机 ”。他曾痛苦地大声疾呼:“我感谢上苍给予我一个人的生命,可是这生命在哪儿呀?!作为我生存惟一借口的人的生命在哪儿呀?!”他照着镜子自问: “我的天哪!这个生物是什么?这东西认为自己是个人。可究竟是什么?这并不是人,但是它渴望做个人。像一场烦扰不休的梦,一团凝聚不散的烟雾,一种愿望。” 《赫索格》一书着重描写的虽然是主人公内心世界的受难,而不是外在世界的现实,但作者采用的是一种展示内心和展示处境相结合的自叙形式,使我们得以同时看到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和他置身的现实世界。这样的描写是完全符合现实情况的,因为赫索格的精神危机本质上是一种时代病,正如贝娄曾经说过的那样:“不可避免的个人混乱,也就是社会悲剧的写照。”更何况,赫索格是一位历史学教授,思想史专家,是西方现代知识分子的典型人物,他的遭遇更有其代表性,更能说明问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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